临颍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25
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杜曲镇赵庄村东头养鸡场气味难闻,下雨天粪便废水流入村庄,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6月6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5批1件信访举报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9号),临颍县立即成立了由县环保局、县畜牧局、杜曲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进驻杜曲镇赵庄村展开调查。经现场核查:付昌养鸡场存栏蛋鸡1500只,根据《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其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根据《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7〕77号)规定,该养殖场不属于临颍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范围。该养殖场在2016年配套建设有“三防”措施的晾晒棚,采取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但该养鸡场的粪便近期有部分未入棚晾晒,且未及时清运,导致周边气味难闻,加上前段时间下雨冲刷,导致部分含鸡粪雨水流到旁边道路上,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依据调查情况,6月7日,杜曲镇政府向该养鸡场下发了《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杜政〔2018〕65号),责令该养鸡场2日内对门前晾晒粪便进行清理,并加强养殖场粪便晾晒场规范措施落实。该养鸡场接到责令整改通知后,立即清运粪便,6月9日18时前已清运完毕,养殖户承诺在今后的养殖过程中严格落实鸡粪入棚措施,鸡粪日产日清,坚决做到不棚外堆积、不跨日堆积,维护好养殖场环境,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问责情况:经临颍县杜曲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负有环境管理监管责任的网格长丁红俊、监督员田文改、巡查员耿青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网格员丁红恩行政记过处分。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