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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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 星期

舞阳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笔者6月25从舞阳县普法办公室获悉: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表彰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舞阳县名列其中,我省共有24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据了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在此次创建活动中,舞阳县严格按照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各项要求,在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舞阳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舞阳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县工作,全民法治观念和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县经济提速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连续五年被漯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县区。

抓重点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实际,该县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积极搭建普法宣传新平台,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围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了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县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四大班子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举办一次以上学法活动,先后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56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依托“法治宣传一条街”、“四下乡”等,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街道、社区、田间地头、集市庙会等场所开展送法活动。县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0余场次,累计出动宣传车300台次,展出板面500多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一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00多起。该县认真落实“四个一”活动,即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普法教育报告会、办一期法治教育宣传板报、开展一次普法集中宣传、举办一次法律常识竞赛,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金融法律知识的宣传为重点,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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