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让失信被执行人一改先前拒执态度,并自觉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6年9月,余某驾驶无牌摩托车与行人文某发生碰撞,造成文某受伤,经鉴定,文某构成十级伤残,文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余某向文某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6432.25元。判决生效后,余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文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余某一直未申报财产。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余某的故意躲避,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均未找到余某本人,法院遂做出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6月26日,执行法官在找到被执行人余某后,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时,余某主动联系申请人还款,随后,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 戈 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