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登记在漯河日报社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清单如下:
序号 房屋产权人 宗地坐落 使用权面积(m2)
1 何 红 井冈山路漯河日报社家属2号楼302室 70.55
2 王 蕾 井冈山路漯河日报社家属2号楼401室 86.87
3 赵汉春 井冈山路漯河日报社家属1号楼101室 89.14
4 时亚丽 井冈山路漯河日报社家属3号楼403室 61.32
5 赵红霞 井冈山路漯河日报社家属2号楼301室 86.87
6 赵永乐 井冈山路漯河日报社家属3号楼401室 61.32
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