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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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 星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2批)


一、郾城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00103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苏侯村银凤纸业有限公司,把废渣倾倒在鱼坑内,现在鱼坑内的废渣已经清理了一半,剩余废渣污染水源,造成附近居民吃水困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⑴关于“漯河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将碎纸浆(浆渣)拉到苏侯村赵庄鱼塘,现在鱼坑内的废渣已经清理了一半”问题,经查,基本属实。由于窑坑积水较深且周边无防护措施,居住在窑坑西侧的居民路绍霞(原为银凤纸业职工)寻求漯河市银凤废旧物品回收有限公司副总郭桂涛帮助,将该公司院内存放的浆渣拉到自家门前的坑内填埋以扩大门前占地面积,郭桂涛于今年4月擅自派司机杨公平先后开车拉运浆渣约30车(每车约4立方)共计100余立方倾倒该坑塘。群众投诉后,郾城区环保局责成该公司对倾倒浆渣挖掘清运回本公司院内,并依法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截止到6月22日,窑坑内浆渣已全部清理完毕。⑵关于“剩余废渣污染水源,造成附近居民吃水困难”问题,经查,不属实。6月22日,郾城区环保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窑坑附近的2家自备井地下水样进行提取化验,送检的两批水样检测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报告》(NO.2018W005))。同时,该村已于2012年3月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了全村集中供水。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郾城区将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全区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环境监管不力等问题,郾城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裴城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全区通报批评,郾城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对裴城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志刚、区环保局局长韩金友进行约谈,裴城镇人民政府给予苏侯村网格长赵红伟停职检查处分。

二、临颍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00108

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商桥村紧挨107国道有家无名化工厂,老板叫邢邵敏,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厂里的地下水井,污染饮用水,距离居民区过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⑴关于“漯河市临颍县商桥村紧挨107国道有家无名化工厂”问题,经查,属实。举报件反映化工厂名称为“临颍县富有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临颍县皇帝庙乡商桥村,107国道西侧,主要从事甲醛的生产、销售。⑵关于“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厂里的地下水井,污染饮用水”问题,经查,不属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循环补充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中排放的废水,经总排污口的污水排放管网排入厂外河沟内。2018年3月20日和2018年5月20日临颍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总排污口化学需氧量为16-19毫克/升,氨氮为0.3-0.8毫克/升,符合《河南省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90—2013)标准要求;该公司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分流,生活、生产用水取自厂区内自备井,2018年6月20日,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对该自备井取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井水的23项常规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⑶关于“距离居民区过近”问题,经调查,临颍县富有工贸有限公司北邻一家粮食收购点,南邻漯河市第一概念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耕地,东侧(过107国道)为漯河森匠家具有限公司。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临颍县将进一步加大对临颍县富有工贸有限公司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三、舞阳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00119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珠海路永银化工厂院内有多家小化工厂,没有环保手续,废气、废水乱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⑴关于“永银化工厂院内有多家小化工厂”问题,经查,基本属实。永银公司院内共7家化工企业,其中,在建企业3家,建成投运企业4家。⑵关于“没有环保手续”问题,经查,不属实。7家化工企业均办有环评批复或现状评估及验收手续。⑶关于“废气、废水乱排,污染环境”问题,经查,部分属实。漯河市辉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漯河联鑫化工有限公司、舞阳晶信石英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仍在建设,尚未投运。漯河远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伟祺化工物资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河南东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均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利用永银化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经日常巡查和多次监测,没有发现永银公司院内7家化工企业存在超标排污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⑴舞阳县委、县政府责令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进一步完善管理构架和项目准入管理机制,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入驻,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对新进驻的企业提高入驻标准,严禁污染企业入驻。⑵舞阳县环保局加大对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特别是永银公司院内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按环评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监管执法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⑶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办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问责情况:无。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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