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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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日 星期

我市政法系统发布37项承诺
件件关乎民生冷暖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海旺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芳钧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向阳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新田

“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在6月28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静毅掷地有声地说。 记者发现今年“互联网+”成为我市政法系统的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的一大亮点:法院系统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检察系统构建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的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足不出户便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公安系统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我市政法系统推出的“移动掌上服务”承诺件件针对具体工作所做,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承诺的惠民举措也备受关注,如建成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推动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开展“尊模服务周”“敬老服务周”活动等。

1.坚决保护群众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不能够当场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7%以上。

2.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联系法官窗口,帮助当事人预约、联系法官;建立统一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和律师能够网上提交材料、交换证据,送达裁判文书之外的法律文书。

3.让群众即时了解审判信息。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等重要节点信息,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

4.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主动公开,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敞开大门,让群众无障碍走进法庭旁听,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让群众生活更加安全。在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与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基础,从严从快打掉其保护伞和关系网,让人民群众更安全、更幸福、更有获得感。

6.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与家庭、学校、社会等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7.服务和保障民生。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解决关系民生的民商事争议,坚决纠正损害民生利益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服务保障“美丽漯河”建设。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惩罚性赔偿、环保禁止令,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9.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强网络查控金融理财产品、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加大惩戒失信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投不了标、担任不了公职、不能高消费;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终结执行,之后发现财产线索的随时恢复执行。

10.持续改善工作作风。热情、耐心、文明接待每一名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办案公正廉洁。

1.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专题调研,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制订服务保障意见、措施。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农村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2.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3.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加大生态领域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中原水城”“生态绿城”建设;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扎实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补植复绿”。

4.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探索命名未检工作室、建立关爱团队等形式,建设“法治展厅”;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为未成年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把“法治进校园”覆盖到更多地方。

5.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6.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定向帮扶。

7.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群众合法权益保护。

8.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

9.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10.加大新媒体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并开展“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1.推出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自动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2.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在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

3.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在城市临近主干道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为学生安全上、下学提供保护。

4.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运输许可网上预约。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5.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在现有窗口缴费或由所在的培训机构代为缴费的途径之外,会同财政部门再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纳考试费用。

6.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通过警邮合作,依托邮政网点,设置覆盖城乡的车管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提交邮政人员核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手中。

7.在全市范围内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为深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APP民用版软件的应用,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创建线上(快处快赔)和线下(快速理赔中心)相结合的发展新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8.缩短我市居民办理港澳台签注时限。将公安部规定的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7个工作日的签注签发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9.取消我市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由原来固定的每年两次集中时间进行商务备案的方式,改为根据需求随时申请的商务备案方式,并可以申请多次签注便于多次往返。

10.推行消防合并验收制度。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满足开业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单位申报,将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是市委政法委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四三二一”工作布局的具体举措,更是把纠“四风”转作风活动与为民服务和司法行政业务结合的重要体现。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选择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爱民实践服务的突破口,确定了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七件实事。

1.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建成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总抓手,列出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标准,确定责任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强化考评督导,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以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专项活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和“五老”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全覆盖,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3.推动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 4.全市律师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500件; 5.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司法鉴定事项,减少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6.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7.开展“尊模服务周”、“敬老服务周”活动。在“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在重阳节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实实在在的作风建设成效,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报记者 薛宏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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