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许法坤,土地证号:(1996)547,坐落:源汇区孙庄乡白庙村二组,用途:住宅用地,面积:165.9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