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不动产登公(2018)第476期
土地使用者:张淑霞,土地证号:2003015115,坐落:黄山路人事局北家属楼413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89.02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3执929号之一和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3执929号之一,将以上土地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