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 丹)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7月份全省生态补偿情况出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366.1万元,得补1264.6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20万元,得补788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我市共获得生态补偿金163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方面。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我市得补生态补偿金123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方面。我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7月份,我市得补生态补偿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