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登记在漯河市气象局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清单如下:
序号 房屋产权人 宗地坐落 使用权面积(m2)
1 张宏敏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301室 23.14
2 李长海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302室 24.21
3 薛治全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201室 23.14
4 张有甫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203室 24.21
5 李 宝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403室 24.21
6 王秀英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503室 24.21
7 胡燕平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304室 23.14
8 白红霞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502室 24.21
9 万 柳 海河路气象局1号楼404室 23.14
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至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