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那被拖欠近三年的工程款不知何时才能拿到手呢。”近日,申请人欧某从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6万元工程款时,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2015年,欧某承揽了张某的房屋建设工程,同年12月,经双方结算工程款为35万元,到2016年年底张某仍有26万余元未支付给欧某。数次催讨无果后,欧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欠欧某工程款26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分5次全部付清。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不肯将余欠工程款支付给欧某。无奈之下,欧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依法送达了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自动履行的迹象。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信息化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向执行团队下达指令,进一步查询、走访被执行人的踪迹和可供执行人财产。执行法官经过仔细排查找到张某后,向其讲明法律规定和惩戒措施,劝其自动履行,但张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针对该情况,法院把该案列入执行重点,及时组织骨干力量分别到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进行查询。经过近一个月的跟踪查询,依法裁定冻结了张某在某银行10万余元的款项。张某收到裁定书后,便主动要求与欧某协商,在执行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陈戈 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