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对违法车辆进行依法暂扣,但车主至今没有前来接受处理,对停车场造成重大压力。请各位车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暂扣凭证等相关证件到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受处理和办理领车手续。逾期未处理的车辆将作为无主车辆处理。
漯河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