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刘冰,土地证号:漯国用(2014)000409,坐落:源汇区乐山路商务花园A区5号楼1单元502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17.44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2执恢51号之一和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2执恢51号之一,将以上土地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