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张慧玲,土地证号:漯国用(2012)003213,坐落:郾城区石槽赵村前街384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168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3执734号和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3执734-2号,将以上土地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