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视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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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5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8)第672期


根据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4执720号和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4执720号之三,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张建国 金山路 20100009434 127.28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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