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艳彬
姚 肖
漯河,依水而建,境内有大小河流81条,淮河水系的两大支流沙河、澧河横贯全境并在市区交汇。水,对于漯河儿女而言,不仅仅是大自然的馈赠,还蕴含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护水,责无旁贷。
2018年是我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的开局之年,也是从“见河长、见湖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前三季度,我市紧扣任务、把握节点、上下联动、攻坚克难,着力破解影响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河道环境明显改善,河流管理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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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都是河长
问河哪得清如许?为有“河长”负总责。
3月13日上午,市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蒿慧杰到颍河、沙河、黑河巡河调研,对颍河滩地内畜禽养殖场、违章建筑、河道网箱养鱼、倾倒垃圾及黑河水污染防治等问题进行督察。
5月29日上午,市总河长、市长刘尚进巡河调研,听取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河道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批示。
今年以来,副总河长、副市长吕娜先后4次巡河调研,对省里暗访交办我市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市级河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及时指出河流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市河长办根据市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一事一单”,向各县区下达交办、督办整改通知51份。各县区河长也积极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和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今年以来,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巡河23765次,下发整改通知232份,有力地促进了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制度机制 为河长制工作提供保障
市河长办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积极探索建立“3+7+10”制度体系,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及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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