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宗地坐落:市德隆公司大新街5号楼201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82.61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2执578号之二和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2执578号之二,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