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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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
市区摩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整治常态化
无牌无证不能上路


■本报记者 左素莉

10月23日下午,在市区马路街东段,一辆摩的驶来,被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执法中队民警拦下了。民警说:“不允许摩的在市区营运,而且你没有驾驶证,车辆无牌照,你的车辆被暂扣了,请带着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身份证到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接受处理。”摩的车主表示:“以后不在市区营运了。”

记者看到,一辆电动车驶来因无牌照,车主也无驾驶证,被暂扣了。“你的车得上牌照,你还需要办理驾驶证。请带着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和身份证到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接受处理。”车主表示,要给车上牌照,办理驾驶证。

据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执法中队中队长左辉介绍,为了整治摩的非法营运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存在的无号牌、无驾驶证上路行驶及不遵守交通法规等突出问题,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决定开展摩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整治行动,根据不同情节、不同情况,对摩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进行劝阻、批评教育或暂扣车辆,同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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