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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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

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于2018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临颍县城关镇等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常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漯河日报社、漯河高级中学、漯河实验高级中学、漯河第二高级中学党组(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巡察。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党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党工委,承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三)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临颍县城关镇党委(含城关管理办公室党工委、新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站(所)主要负责人及所辖行政村(社区)。

二、巡察任务

(一)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

突出“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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