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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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 星期

漯河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8年10月31日20:00,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漯河市环境信访件194件,现将第1批部分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河南新鼎晋实业有限公司(源汇区空冢郭乡小于村东北角400米)存在问题:1.除尘设施停运废气直排。2.物料露天堆放,三防措施严重缺项。3.场地道路积尘扬尘严重。

经调查,暗访材料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10月23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除尘设施及喷淋设施未按规定开启,监督管理和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烟雾,地面出现积尘。

属实

一、处理处罚情况

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待整改达标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区建设和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对其做出10万元的处罚。

截至10月24日,该公司的各项防尘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厂区所有物料进行了全覆盖,对厂区路面全部进行了彻底清扫、清洗,并且该公司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除尘设施、喷淋装置等扬尘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物料做到全覆盖,并加大厂区地面的清扫保洁力度,全面落实好各项防尘措施。

二、问责情况

对监管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全区通报批评,对属地管理履职不到位的网格长空冢郭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闫坤涛进行诫勉谈话,对网格员空冢郭镇环保办主任张文伟给予警告处理。

河南新鼎晋实业有限公司对河南新鼎晋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拌和站经理王辉、现场扬尘治理负责人孙广田做出撤职处理,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对扬尘治理小组的组员杨耀军处以记大过处分,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源汇区

2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03号(D20181024001)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安小区(源汇区民主路与戏楼后街交叉口向北10米路西)1.小区焚烧秸秆,污染环境。2.粪便气味过大。3.有两个大的臭水坑,此种现象持续3年之久。

源汇区

经调查,暗访材料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小区有焚烧秸秆行为,但在该小区西北角处发现有一小堆垃圾或落叶焚烧后的灰烬,但无法核实是谁焚烧。

2.经查,该小区共有24个化粪池,所有化粪池上均没有井盖,仅用木板覆盖,化粪池中有臭味散出。

3.经查,举报人反映的2个大坑分别位于小区西南部小区围墙处、东南部小区围墙处,单个面积约为12平方,为开发商在建设时所开挖的地基,地基开挖后因种种原因至今未建设。坑周边没有排污口,坑内有少量水,为长期存留的雨水,坑内有杂草等水生植物,坑周边有少量垃圾杂物,但没有臭味。

部分

属实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小区焚烧垃圾落叶问题,源汇区顺河街办事处立即印制宣传页,在平安小区内进行宣传,告知居民禁止焚烧垃圾落叶,并要求小区居民把自己的秸秆清理规整。同时,要求网格员加强对该小区的监管,坚决杜绝有人再焚烧垃圾落叶。

2.针对小区化粪池无井盖问题,经顺河街办事处与开发商沟通对接,开发商同意对小区内所有化粪池安装井盖,目前正在对24个化粪池逐一进行安装,并保证11月3日前全部安装到位。

3.针对两个大坑问题,源汇区顺河街办事处已组织人员清理了坑内的漂浮物和坑周围的垃圾杂物,并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表示将于今年11月份启动该小区二期拆迁,同时组织机械将2个坑进行回填,彻底解决该问题。

二、问责情况 无。

3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05号(D20181024003)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拉水的柴油货车(召陵区天桥街解放路北段洗浴中心门口)冒黑烟。

召陵区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信访举报件所指的洗浴中心为金池泉洗浴中心,所指冒黑烟的柴油车车牌号为豫LEA339,轻型普通货车,于2011年8月31日初次登记。审验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8年12月5日,车辆的各项证件齐全,机动车状态显示正常。该车辆驾驶员:任某某,驾驶证状态显示正常。我区立即联系该车主,通知其10月30日上午到滨河路东段召陵区环保检测点对尾气进行检测,通过对该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该车尾气排放超出标准。

属实

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该车进行200元的处罚,并告知车辆尾气排放达标前禁止上路。

4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08号(D2018102400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龙泉池(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用于洗浴中心。2.工作时噪声大,持续一个月。

郾城区

水利局:1.对浴池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凿井设备;2.水井维修已完成,无噪音。因龙泉浴池打井事实并未成立,所以对该浴池不予处罚。

属实

已整改完成。

5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09号(D2018102400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正源塑业包装厂(召陵区翟庄街道龙塘村变电站对面):卫生环保设施不达标,没有许可证。

召陵区

信访件中提到的正源塑业包装厂全称为“漯河市正元塑业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召陵区中山路与渭河路向西500米处,主要生产工艺是混料—拉丝—编织—印刷—覆膜—裁切—缝纫—包装—检验—成品,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以及填充母料,主要生产产品是塑料编织袋。漯河市正元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文号召环现备〔2017〕096号。该公司建设塑料编织袋生产线1条,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生产线2条,该公司产生废气的工段是拉丝、印刷、吹膜等工段产生的VOCS,生产车间已安装集气罩+UV光解+排气筒。2018年10月26日召陵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漯河市正元塑业包装有限公司废气进行检测,经过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该公司未出现超标现象。

不属实

下一步,召陵区将加强对漯河市正元塑业包装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督查频次,确保该厂依法依规运行,卫生环保设施高效运转并达标排放。

6

6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号(D20181024008)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龙泉池(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用于洗浴中心。2.工作时噪声大,持续一个月。3.郾城区水利局不作为,为龙泉池发放为期五年的取水许可证。

郾城区

水利局:1.对浴池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凿井设备;2.水井维修已完成,无噪音;3.水利局一直对该浴池正查管理,不存在违规发证问题。因龙泉浴池打井事实并未成立,所以对该浴池不予处罚。

属实

已整改完成。

7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号(D20181024009)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龙泉池(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用于洗浴中心。2.工作时噪声大,持续一个月。3.郾城区水利局不作为,为龙泉池发放为期五年的取水许可证。

郾城区

水利局:1.对浴池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凿井设备;2.水井维修已完成,无噪音;3.水利局一直对该浴池正查管理,不存在违规发证问题。因龙泉浴池打井事实并未成立,所以对该浴池不予处罚。

属实

已整改完成。

8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2号(D2018102401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汽车修理厂(舟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南约30米路东),该汽车修理厂夜间喷漆,气味难闻,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郾城区

25日组织专人核实问题,并责令该修理厂整改。

27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于16点之前完成漆房拆除。

属实

已整改完成。

9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号(D20181024011)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街村制药厂(人民东路与燕山路交叉口向东约200米路北):人民东路南街村制药厂,散发刺激性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召陵区

该制药厂属漯河南街村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釜6台、丙酮罐1台、乙酸乙酯储罐1台、正丁醇罐1台、离心机10台、双锥干燥器1台、振荡筛2台、结晶罐4台;主要原材料为VC,硫酸、碳酸钠、侧链、二羟甲基叔丁胺、利福霉素S-Na盐等;主要生产产品为利福平原料药;主要产品年产量70吨左右。该厂配套建设有3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并办理有排污许可证,依照排污许可证正常排污,并安装有COD、氨氮在线监控装置,和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排污情况实时监控;该厂废气产生工段是反应罐以及离心机工段,废气产生工段加装有废气收集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洗—碱洗—UV光解处理后,经总排口外排。2018年10月17日、18日,漯河南街村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宏达建材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进行废气以及噪声的现场检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无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不属实

下一步,召陵区将加强对南街村制药厂的日常监管,加大督查频次,确保该厂依法依规运行,治污设施高效运转并达标排放。

10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4号(D20181024012)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双城门业(郾城区孟庙镇纬十路)1.常年向外排放刺鼻气味。2.经常排放黑烟,持续三年之久。

郾城区

已组织专人核实情况,1.厂区有排放物符合各项环保监测。2.2016年完成煤改气,不存在冒黑烟现象。

不属实

11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09号(D20181024014)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九一新型建材厂(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黄庄村村南)1.召陵区环保局不作为。2.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黄庄村村南九一新型建材厂,长期排放不达标,导致农民农作物坏死。

召陵区

漯河市九一新型建材厂,主要产品是新型墙体砖、主要生产工艺是制胚—自燃—成品、主要原材料是建筑垃圾、煤矸石、页岩等。该公司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文号召环现备〔2016〕005号;该厂配套建设双碱法脱硫设施两套,并按照要求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漯河市监测中心联网同步向省环保厅上传实时监测数据,在2018年9月份按照要求对脱硫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安装了湿电除尘设施,在湿电除尘设施与脱硫设施连接期间,需要将烟气自动在线监控探头转移至湿电除尘设施排放口,2018年10月22日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完毕后立即与漯河市监控中心联网。该厂在生产中排放废气符合国家新型建材废气排放标准,召陵区组织人员对周边农户进行走访调查,调查中未发现农作物有减产坏死现象。

关于反映“召陵区环保局不作为”问题,经调查,召陵区按照环境监察办法对该企业进行每月巡查一次,巡查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是否按照规定添加药物等,并做好巡查记录。

不属实

下一步,召陵区环保攻坚办将切实履行监督巡察职责,并督促召陵镇重视并发挥属地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区域内所有新型建材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运行,治污设施高效运转并达标排放。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漯河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5-3588186,邮政信箱:漯河市02号专用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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