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视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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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 星期

我市专项打击 欺诈骗取医保金行为


本报讯(记者 张俊霞)从本月起,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主要打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在定点医疗机构方面,重点打击8种行为: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方面,重点打击5种行为:1.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2.替非定点单位代结算费用的行为;3.虚记、多记药品费用的行为;4.使用医保卡结算非医保支付费用的行为;5.药品进销存不符的情形。

在参保人员方面,重点打击5种行为:1.冒用他人社保卡就诊的行为;2、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的行为;3.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的行为;4.与医保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医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行为;5.恶意超量或者重复配购同类药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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