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漯河日报社印刷厂车间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漯河日报社,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项目资金预算约为:A包约40万元,B包约29.2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漯河日报社印刷厂车间改造项目,采购编号:pxzx-2018-6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漯河日报社印刷厂车间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共分为A、B两个包,A包:漯河日报社印刷厂车间改造,B包:漯河日报社印刷厂车间设备拆卸、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期:35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4.响应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2.本次招标要求,A包: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次招标要求B包:(1)投标人需有印刷设备大修改造能力,有多次搬迁印刷厂搬迁案例。(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的成功搬迁项目明细。(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气机械工程师资质且具有吊装搬运安装多年的工作经验。4.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标准及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发改价格[2011]543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服务招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11〕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嵩山路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前,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漯河市嵩山路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8.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日报社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33330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东支路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95-3337977
邮箱:hnpxzx128@126.com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10.其他应说明事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