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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

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第八批)
一、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30号

反映情况:养猪场(召陵区万金镇乔庄村)距离居民区太近,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属实。召陵区和市畜牧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反映的养猪场未作标准化处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粪便污水处理不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考虑到该村养殖户较多,涉及面广,生猪数量比较多,责成村内所有养殖户,饲养的生猪可以出栏的出栏,不能出栏的搬迁到离村庄较远的粪污处理设施完善的猪舍。同时,要求距村庄200米以内的猪舍在11月20日之前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建设粪污晾晒场及沉淀池。目前,村内零星散养养殖户正在加紧将生猪出栏,争取按照时间节点把村庄内生猪全部出栏或搬迁。

二、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1号

反映情况:姬石镇高秦村无名水泥构件场:1.正在生产,料场路面集尘厚,造成粉尘污染。2.管理混乱,地面没有硬化,无任何经营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10月27日上午,召陵区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该水泥构件场负责人李换杰,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工作人员向李换杰水泥构件场下发《关停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场内路面已清扫干净,围挡重新翻新,围挡喷淋设施安装完毕,厂区地面已硬化,雾炮机布置到位,场内物料已全部覆盖,车辆冲洗设备安装到位。

三、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2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姬石镇高秦村(无名水泥管道场):1.正在生产,料场路面集尘厚,造成粉尘污染。2.管理混乱,地面没有硬化,露天厂房,无任何经营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无名水泥管道场负责人王素贞,管道场建于2010年6月,有工商营业执照。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向王素贞水泥管道场下发《关停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完毕。目前,管道场内路面已清扫干净,围挡重新翻新,围挡喷淋设施安装完毕,厂区地面已硬化,雾炮机布置到位,场内物料全部覆盖,车辆冲洗装置安装到位。

四、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3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姬石镇高秦村(无名水泥管道场):1.正在生产,料场路面集尘厚,造成粉尘污染。2.管理混乱,地面没有硬化,无任何经营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无名水泥管道场归赵艳阁所有,建于2004年5月,占地1000多平方米。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向赵艳阁水泥管道场下发《关停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完毕。目前,管道场内路面已清扫干净,围挡重新翻新,围挡喷淋设施安装完毕,厂区地面已硬化,雾炮机布置到位,场内物料全部覆盖,车辆冲洗装置安装到位。

五、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4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姬石镇高秦村(无名废旧电动车回收厂),存在问题:正在经营,厂区废旧电动车摆放混乱,可能会造成铅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废旧电动车回收厂为李春英废旧电动车回收厂,原属示范区黑龙潭镇,于2018年9月搬迁至桂王村。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工作人员向李春英废旧电动车回收厂下发《关停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搬迁完毕。目前,场内废旧电动车已清运完毕。

六、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5号

反映情况:示范区姬石镇郜庄村瑞峰建筑材料经营部:未生产,未建料仓,物料露天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瑞峰建筑材料经营部属召陵镇管辖,法人代表李瑞峰,经营部共有南北两个料仓,南边料仓建设完毕,北边料仓主体已经建成,顶部铁皮瓦因秋收原因暂时未封顶,密封不严,有扬尘现象。该经营部于一个月前因环保问题已停止生产,剩余部分物料堆放在南北两个料仓交界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向瑞峰建筑材料经营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北边料仓于11月3日前搭建完成。目前,该建筑材料经营部北边料仓已搭建完成。

七、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6号

反映情况:示范区姬石镇桂树王村无名畜禽养殖场4个:普遍存在动物粪便乱排乱放,无任何粪便处理系统,造成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桂树王村实为桂王村,4家无名畜禽养殖场分别为:王明山养殖户,于2007年6月开始养殖,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王自立养殖户,于2004年6月开始养殖,占地面积260平方米;万大超养殖户,于2010年5月开始养殖,占地面积400平方米;万二超养殖户,于2007年6月开始养殖,占地面积350平方米。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向养殖户王明山、王自立、万大超、万二超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研究制订了《召陵区东城办桂王村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目前正在加紧推进问题整治。

八、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7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召陵镇黄庄村九一新型建材厂(砖厂):正在生产,经营手续齐全,但厂区原料厂房密封不到位,扬尘严重,厂区道路硬化不完整,环境较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召陵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26日上午,召陵区向九一新型建材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责成九一新型建材厂对原料仓进行维修和密闭,对破损道路进行维修,对喷淋和冲洗设备全部进行维护,并在原料仓大门处安装喷淋设备,防止扬尘出仓造成大气污染;10月29日,九一新型建材厂对厂区进行大清理。下一步,召陵区将加强对区域内所有新型建材企业日常巡查,督促召陵镇重视并发挥属地监管职能,要求区域内所有新型建材企业严格按照“7个100%”要求整治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58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召陵镇归村(无名畜禽养殖场3个),普遍存在动物粪便乱排乱放,无任何粪便处理系统,造成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召陵区召陵镇归村东村沿宋后路东侧共有3家养殖户。其中,吕庆山养殖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系家庭庭院养殖,养殖圈舍建于2009年,目前生猪存栏80头,无粪棚和规范性沉淀池,吕庆山定期将储存粪便拉到农田里处理;王小妮养殖户,圈舍建于2009年,已空圈;顾联合养殖户,养殖圈舍建于2009年,已空圈。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工作组对吕庆山养殖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其立即清理粪污。目前,养殖户吕庆山已将堆积的粪污清理完毕,排污口已封堵,粪污晾晒场及沉淀池已建成。

十、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0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兴贸钛业化工有限公司(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村北约900米):排放含氯、氨等废气,从2014年至今导致农作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为确保该公司安全环保正常生产,召陵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责令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全部生产设备开展技术检查;责成区安监局聘请有关专家对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区环保局、邓襄镇政府对兴茂钛业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环境监管,确保安全和环保不出问题。2018年2月20日,省厅自动在线监控预警,该公司废水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召陵区环保局按照法律规定立案查处;2月22日因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逃避监管,召陵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3月16日,召陵区环保局针对以上2次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召环罚决字〔2018〕第01号)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召环罚决字〔2018〕第02号)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其废水直排涉及行政拘留,召陵区环保局立案处罚后,依法移交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对直接责任人盛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2018年5月30日至今,该公司一直停产整治。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4年至2016年,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责令该公司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给予补偿。2017年,发现农作物受损后,该公司对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并与经济作物种植户签订补偿协议。

十一、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9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万金镇栗门张村学校东侧养殖户存在问题:1.距离居民区及学校过近。2.猪粪乱倒导致水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栗门张村学校东侧养殖户为张建松,建有猪舍2栋,养殖场猪舍面积140平方米,现有大小生猪共计111头,离学校150米。张建松家中4口人,2个儿子,分别是八年级、四年级学生,其妻子患有尿毒症,经常化疗,张建松本人因照顾妻子,长期不在家,猪舍内沉淀池没有定期清理,造成淤堵,致使污水流入猪舍外坑塘。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组织工作人员封堵了张建松猪舍排污口,利用粪污抽离车,对张建松猪舍沉淀池进行清理,对张建松猪舍外坑塘进行打捞、清理,并用石灰进行无害化处理。召陵区政府研究决定,要求张建松猪舍内111头生猪整体搬迁,但考虑到张建松家中情况特殊,决定由万金镇政府替张建松寻找猪舍,并安排生猪搬迁工作,于11月底搬迁完毕。

十二、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1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中杨村、段庄村、刘庄村、前油李村、开杨村存在问题:村内垃圾未清理,露天堆放,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召陵区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已全部交由深圳龙澄保洁公司负责,存在问题是由于龙澄保洁公司清理不及时造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责成深圳龙澄保洁公司立即安排车辆及人员清理中杨村、段庄村、刘庄村、前油李村的地埋桶及露天堆放的垃圾,并进行清扫洒水,目前已清理完毕;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定时清理,确保村内环境卫生整洁,并建立和落实垃圾清理长效机制,每天对各个村内道路、村室进行清扫,对村内经营户进行规范管理,对其经营范围进行画线,杜绝占道经营。下一步,召陵区将加大人居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对龙澄公司保洁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各镇(街道)定时开展清洁家园行动,还群众一个美丽生活环境。

十三、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5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漯河市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企业停产期间,大量工业废泥、废渣未采取防渗措施,露天堆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召陵区环保局对漯河兴茂钛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0月28日上午,该公司董事长李书博组织工作人员将废泥、废渣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防渗仓库正在加紧建设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监督该企业整改落实,消除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污染源,还周边群众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十四、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6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007县道与012乡道交叉口东150米漯河市帆华农业合作社存在问题:渣土(黄土)未有效覆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问题属实。10月27日下午,召陵区向漯河市帆华农业种植合作社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当天,漯河市帆华农业种植合作社购买防尘网3500平方米,10月28日上午,召陵区组织环保部门工作人员8人、合作社社员10人,出动2台铲车,对漯河市帆华农业种植合作社院内裸露渣土(黄土)和玉米芯、高粱壳等进行全覆盖,对烘干塔、粮食筛选机、立式粮仓等设备加装防尘网,并要求合作社安排专人对院内进行每天不低于4次喷水降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各镇(街道)重视并发挥属地监管职能,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集中排查,将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

十五、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7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栗门张村宏昌养殖场和忠祥养殖场,存在堆存猪粪的料棚不完全封闭,猪粪和清洗猪粪的废水进入露天贮存池,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万金镇栗门张村宏昌养殖场和忠祥养殖场均属于双汇产业化项目,张村宏昌养殖场现存栏生猪850头,忠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1100头,2家养殖场均建有粪棚、沉淀池,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到2家养殖场现场察看,2家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符合畜牧行业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召陵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督促宏昌养殖场和忠祥养殖场对存放猪粪的料棚进行加高加固、全封闭;责成2家养殖场定期向沉淀池内喷洒除臭剂,降低臭味。

十六、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82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村北约900米漯河市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含氯、氨等废气,从2014年至今导致农作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发生气体外溢,对周边村庄群众的大面积农作物造成不同程度损坏。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督促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给予补偿。2017年出现农作物受损后,在未进行收割的情况下,该公司对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了200万元经济补偿协议;2018年10月31日,召陵区邓襄镇政府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了承诺书,督促兴茂钛公司在生产之日起2个月内向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支付欠款185万元。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十七、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84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唐庄村东头、宋后路路西蛋鸡养殖场存在问题:苍蝇乱飞,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养殖场已按照有关要求,对原有300平方米乱堆粪污进行全部清理覆盖完毕,并新建粪棚120平方米、晾晒场300平方米、沉淀池32立方米,2栋圈舍安装自动控制除臭喷淋设备。召陵区畜牧局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察看,粪场具备防雨防渗功能,晾晒场具备防渗功能,现场并未出现苍蝇乱飞、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等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将组织有关人员督促该养殖场及时消毒、清理粪便,对储存粪场进行封闭,对粪便进行喷淋除臭,使用烘干机及时烘干粪便,及时联系附近有机肥厂进行消纳。

十八、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95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永安建材厂存在问题:部分物料未进仓,粉碎工序进料口未封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永安建材厂实际为漯河市万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召陵镇常村西部,法人武永安,该公司建于2008年,经营手续、环评手续齐全。2017年,召陵区按照扬尘治理有关规定,责成召陵镇9家新型建材厂按照“7个100%”要求进行整治,万安建材厂对厂区进行了整治,该厂因物料在仓内堆积过高,导致部分物料散落在外。

处理及整改情况:召陵区召陵镇政府向万安建材厂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该厂迅速调派大型机械,将未进仓物料全部运进原料仓。目前,永安建材厂粉碎工序进料口已全封闭,未进仓物料也已全部运进原料仓,对喷淋和冲洗设备全部进行维护,并在厂区开展了大扫除。

十九、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96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召陵区万邦商砼厂地面未硬化,积尘严重,扬尘严重,部分物料未覆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召陵镇政府向万邦商砼厂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院内环境保持整洁,定时洒水,喷淋设施全天开放,料仓外露天堆放物料全面覆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万邦商砼厂已对原料仓进行维修和密闭,对未硬化地面进行硬化,并在原料仓大门处安装喷淋设备,防止扬尘出仓造成大气污染。

二十、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2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村北约900米漯河市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2014年~2018年期间,排放含氯、氨等废气,导致附近农民近两万亩庄稼被熏死,至今仍有200多万元赔偿款未赔付;2.污水外排,导致可耕地被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责令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给予补偿,2017年出现农作物受损后,该公司对皇西、韩店、郭庄、后安村四个村的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补偿协议。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2月22日该公司废水直排厂外,召陵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以80万元罚款,并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盛某某偷排污水违法行为,移送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10天处罚。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二十一、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25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万金镇鞠庄加油站对面沙场存在问题:1.私占可耕地售卖沙子;2.生产过程中扬尘大,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鞠庄加油站对面沙料场属于万金镇夏庄庄村村民张榜柱经营,沙场占地2亩,土地距漯上路沿往南50米,原为速生丰产林地,南面为大水坑,属本人承包土地,经张榜柱本人垫平后,于2010年年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沙子、石子、水泥等建筑材料经营。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9月底,召陵区组织区国土分局、万金镇依法对该沙场经营所用违规建造地磅进行拆除,并对张榜柱进行口头训诫,对该沙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召陵区对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十二、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1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村北约900米漯河市兴贸钛业化工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2014年~2018年期间,排放含氯、氨等废气,导致附近农民近两万亩庄稼被熏死,至今仍有200多万元赔偿款未赔付;2.污水外排,导致可耕地被污染;3.2017年省环保巡视组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责令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给予补偿,2017年出现农作物受损后,该公司对皇西、韩店、郭庄、后安村四个村的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补偿协议。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2月22日该公司废水直排厂外,召陵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以80万元罚款,并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盛某某偷排污水违法行为,移送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10天处罚。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二十三、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6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严重污染韩店村基本农田;各级环保部门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为确保该公司安全环保正常生产,召陵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责令兴茂钛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全部生产设备开展技术检查;责成区安监局聘请有关专家对兴茂钛业公司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区环保局、邓襄镇政府对兴茂钛业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环境监管,确保安全和环保不出问题。2018年2月20日,省厅自动在线监控预警,该公司废水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召陵区环保局按照法律规定立案查处;2月22日因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逃避监管,召陵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3月16日,召陵区环保局针对以上2次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召环罚决字〔2018〕第01号)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召环罚决字〔2018〕第02号)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其废水直排涉及行政拘留,召陵区环保局立案处罚后依法移交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对直接责任人盛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2018年5月30日至今,该公司一直停产整治。召陵区环保职能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能,对该企业进行监管处罚,不存在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不作为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二十四、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8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漯河市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排农田,几十亩土地永久性丧失功能。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18年2月20日,省厅自动在线监控预警,该公司废水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召陵区环保局按照法律规定立案查处;2月22日因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逃避监管,召陵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3月16日,召陵区环保局针对以上2次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召环罚决字〔2018〕第01号)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召环罚决字〔2018〕第02号)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其废水直排涉及行政拘留,召陵区环保局立案处罚后依法移交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对直接责任人盛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2018年5月30日至今,该公司一直停产整治。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二十五、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40号

反映情况:召陵区邓襄镇韩店村漯河市兴茂钛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熏死庄稼数千亩,未进行赔偿,兴茂钛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责令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给予补偿,2017年出现农作物受损后,该公司对皇西、韩店、郭庄、后安村四个村的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补偿协议。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二十六、漯河市召陵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42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兴茂钛股份有限公司偷排污水污染河流(汾河)及庄稼地;生产期间氯气不间断外泄,致多个村庄庄稼、树木枯死上万亩;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除包赔损失外,未任何明确答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14年建成投产以来,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发生气体外溢,对周边村庄群众的大面积农作物造成不同程度损坏,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督促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积极补偿。2017年出现农作物受损后,在未进行收割的情况下该公司对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了200万经济补偿协议;2018年10月31日,召陵区邓襄镇政府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了承诺书,督促兴茂钛公司在生产之日起2个月内向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支付欠款185万元。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召陵区政府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不出问题。

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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