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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

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第十批)


一、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7号

反映情况:龙泉池(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违规取地下水;2.工作时噪声大,持续一个月;3.郾城区水利局不作为,为龙泉池发放为期5年的取水许可证;4.违章建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关于“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违规取地下水”,郾城区已对龙泉池浴池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凿井设备;关于“工作时噪声大持续一个月”,目前水井维修已完成,无噪音;关于“郾城区水利局不作为,为龙泉池发放为期5年的取水许可证”,郾城区水利局一直对该浴池正常管理,不存在违规发证问题;关于“违章建筑”,郾城区城管大队正在调查处理、尽快解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中,郾城区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郾城区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5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无名经营性料场(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西路小帅才院内)存在的问题:沙土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属实,反映的无名经营性料场位于嫩江西路漯河市恒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院内,由于恒达公司已经搬迁,院内闲置,由私营企业主王军友暂时存放此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沙土已全部清理完毕,郾城区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三、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8号

反映情况:俏媳妇、大海家常菜饭店(郾城区祁山路):油烟通过下水道向小区内排放,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12369反映,无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俏媳妇并未将油烟排放至下水道内,但是未按照标准设置排烟管道;大海家常菜未将油烟排放至下水道内,饭店后墙处挖设一处净化池,属油烟净化设施一部分,未和下水道相同。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俏媳妇未按照标准设置排烟管道问题,郾城区工作人员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29号

反映情况:龙泉池洗浴中心(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1.私自打井;2.私搭乱建;3.打井时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关于“私自打井”,郾城区已对龙泉池浴池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凿井设备;关于“私搭乱建”,郾城区城管大队正在调查处理、尽快解决;关于“打井时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目前水井维修已完成,无噪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中,郾城区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郾城区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五、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44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小李庄(裕松源药业隔壁)江苏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工地:1.出入车辆无冲洗装置,道路集尘较厚。2.新开挖大量土方堆放于该项目北边,露天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该施工工地施工未达到“8个百分百”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施工工地已停工,车辆出入冲洗装置已安装;厂区所有道路及厂区北侧嫩江路进行彻底清扫并不间断洒水保湿,有效防控扬尘,施工区域内及厂区北侧新开挖土方所有裸露黄土进行全部覆盖。

六、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2号

反映情况:明沟(郾城区五里庙崂山路北段):1.排放污水,恶臭现象严重;2.紧临坟地,因2018年1月烧纸引起车辆着火并且常有焚烧冥币产生的黑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关于“郾城区五里庙崂山路北段一明沟排放污水,恶臭现象严重”,该明沟实为企业化粪池盖板丢失,造成现场恶臭;关于“紧邻坟地,因2018年1月烧纸引起车辆着火并且常有焚烧冥币产生的黑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因坟地未被拆迁,有人祭祀偶然引燃广告布引起火灾,并不是经常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责令相关企业对该化粪池进行重新砌筑、封闭,目前已砌筑完毕;郾城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祭祀人进行口头警告,并开展各种宣传,提倡文明、绿色祭祀。

七、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3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昆仑路北段立交桥上有4000平方米的垃圾堆,然后往北走不到2公里有个污水沟。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垃圾堆位于昆仑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约2000平方米,规划扩建道路,属于已征拆待建设土地,周围已设置围挡圈围,因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入驻施工,缺乏有效管理,致使空地内有垃圾乱倒、堆积现象;反映的污水沟位于卓村东约500米,此水沟因当时有气味,在2016年进行了治理,全面覆盖,现在因时间关系有一些破损,加上五里庙拆迁,污水沟周边已无企业,住户少,排水也少,沟中基本干涸,无明显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垃圾堆已清理完毕。

八、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5号

反映情况:养殖场(漯河市郾城区白云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下坡杨村东北角)常年散发恶臭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属实。该养殖场位于郾城区城关镇下坡杨村东北角(属城区禁养区),养殖场负责人杨建军。养殖场占地面积412亩,共建有饲养棚6个。养殖场所用土地为租赁性质,养殖场内目前养殖有貉1042只、水貂5只。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相关部门已联系河南省拥有合法鉴定野生动植物资格的鉴定部门,抽检了养殖场动物活体和动物照片进行动物活体物种鉴定,鉴定其物种并评估其价值,待鉴定结果出来,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目前,该养殖场已清空,搬运至非禁养区,位于孟庙镇杜李村,孟平铁路已北。

九、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67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嵩山路北段306号三牛家厨存在问题:油烟处理不到位且通过下水道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三牛家厨未将油烟排放至下水道内,而是另挖通道排放并未连接下水道,但未按照标准设置排烟管道。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三牛家厨未按照标准设置排烟管道问题,郾城区已向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十、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0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城关镇纬一路西段干锅土匪鸭存在问题: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晚上营业时噪声太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关于“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问题,属实;关于“晚上营业时噪声太大”问题,是店外经营造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问题,已责令该店将油烟管改变朝向移至楼下,管道朝下接入油烟净化水池,目前已整改完毕。

十一、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75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新店镇庄店村王耀峰蛋鸡养殖场存在问题:夜间用粪罐车向蜈蚣渠直排粪污,污染渠水,气味难闻,苍蝇、蛆虫横生。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王耀峰养鸡场位于新店镇庄店村北280米(非禁养区),养殖场名为漯河市兴峰禽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规模化养殖手续和环评手续齐全,在临近该养殖场的吴公渠庄店桥周围(包括桥中央),未发现有向吴公渠直排粪污迹象,随机调看该场附近10月24日至28日的摄像记录,未发现该场粪罐车出场影像。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粪棚和污水池没有完全硬化,有露天晾粪、臭气严重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养殖场露天粪便已清理,其又扩建了100平方米的粪棚,并按标准搭建了围墙,污水池也整改完毕,符合相关要求,除臭剂按要求定期使用。

十二、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87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城关镇董畦小学西侧焚烧生活垃圾和秸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郾城区城关镇董畦小学西侧确实存在焚烧生活垃圾和秸秆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已对许洼小学西侧进行全面排查,点燃垃圾已扑灭,并对周边易燃垃圾秸秆进行清运。

十三、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98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淞江路西段义乌商品城对面废铁收购站存在问题:1.冶炼废铁,冒黑烟;2.油污下渗;3.晚上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收购站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现场核查,未发现该站有冶炼废铁行为,不存在冒黑烟现象;该站收购有废旧汽车,在拆解打包过程中废旧汽车的废旧机油有流出情况,但并无下渗;存在噪声较大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执法人员责成该废铁收购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收购行为,于11月15日前全部清空,对该收购点负责人尚会涛进行依法传讯,调查其违法规经营情况。

十四、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4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嫩江路漯河高中对面河南一建工地存在问题:工地施工未覆盖,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已对该工地下《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该工地已全面覆盖,整改到位。

十五、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5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龙泉池洗浴中心存在问题:1.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采集地下水,用于洗浴中心;2.违章建筑;3.投诉郾城水利局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关于“该洗浴中心非法打私井采集地下水,用于洗浴中心”,郾城区已对龙泉池浴池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拆除凿井设备;关于“违章建筑”,郾城区城管大队正在调查处理、尽快解决;关于“郾城区水利局不作为”,郾城区水利局一直对该浴池正常管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中,郾城区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郾城区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十六、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7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凇江产业集聚区纬八路中段漯河市宏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密封不严,油烟净化系统无清洗记录。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公司生产食品主要使用油炸工艺,并通过油烟处理集气罩集中收集,车间上方存在散热排风扇,对油烟收集处理,经调查核实,该厂油烟净化系统确无清洗记录,由于漯河市还未发现有专业清洗油烟净化系统的机构,该食品厂曾找过市面上清洗油烟机的,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但因技术原因未能顺利进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工作人员责成该公司封闭两处散热排风扇,避免今后再有此类问题出现。

十七、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8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昆仑路漯河市精神病院新型项目,冲洗台未使用,现场搅拌砂浆。

调查核实情况:经郾城区沙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区环保督察人员现场查看,郾城区昆仑路并无漯河市精神病院新型项目;郾城区扬尘办进一步调查证实,确认该项目位于井冈山路北头精神病院综合楼,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已对该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施工工地严格按照“8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十八、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09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侯庄锦绣搅拌站,物料堆放厂区未封闭;厂区灰尘厚,刮风起尘;物料未覆盖,无降尘措施;环评结论与企业生产项目不符;现场情况与备案情况不符等。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拌合站位于郾城区井冈山路北段路东八里村西南,2016年12月开始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产,占地约9亩,主要产品为石料拌和加工及普通货物运输。现场核查,该搅拌站物料堆放厂未封闭,厂区灰尘厚、刮风起尘,物料未覆盖、无降尘措施等情况,属实。关于“环评结论与企业生产项目不符”,郾城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郾城区锦绣拌合站日产1900吨稳定土拌项和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详细查阅,发现该报告第37页(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8.1.3 本项目废水、废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面得到有效处置)出现装订错误;关于“现场情况与备案情况不符”,该拌合站2017年按照环评要求对企业进行整改并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验收,2017年冬季雪大,郾城区多家钢构架厂房出现坍塌事故,该企业在钢构架厂房坍塌后资金断裂无力对厂房进行修葺,现有物料在原厂房覆盖存放,新厂房正在筹建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物料堆放、厂区灰尘、物料未覆盖等问题,郾城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全面停工整改目前,该场已进行全方位搭棚封闭,开展全方位洒水、清扫,并采取不间断洒水等措施,确保刮风不起尘,同时,在现场入口设置了自动喷淋设施,避免运输车辆车身携带灰尘出厂,针对物料未覆盖,无降尘措施问题,郾城区已责令该企业对物料进行覆盖。关于“环评结论与企业生产项目不符”,郾城区工作人员已与企业及相关环评公司沟通纠错。截至11月6日,《郾城区锦绣拌合站日产1900吨稳定土拌项和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错误内容已纠正完毕。

十九、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0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豫汇冷库院内聚财食品,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后,排入管网,未其他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门口废料腐烂发臭,蚊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厂主要产生废水来源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根据环评显示,该厂项目污水水质较为稳定,浓度不高,含动物油成分,建有2座隔油沉淀池,对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经实地调查,该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含动物油成分浮沫使用抽粪机械抽取肥田,沉淀后废水经城市管网进入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该厂院内有砖头、树枝等杂物,厂房门口缺防蝇帘、防鼠板等三防措施,厂内排水管道部分缺盖板,院内有少量积水,院内有少量废料腐烂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31日,郾城区执法人员做了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存在问题,并同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院内废料腐烂垃圾已清走,厂房门口防蝇帘、防鼠板等三防措施全部到位,厂内排水管道部分盖板已完善,院内积水已清除,厂区卫生已进行打扫,保持干净清洁。

二十、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3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238省道沿线漯河市恒光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郾城区永鑫建筑材料厂、郾城区春伟石料厂等多家石料加工企业存在问题:1.区域内绝大部分企业破碎生产车间未按规定建设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2.区域内绝大部门企业厂区物料无防护措施,无序堆存;3.区域内绝大部分企业生产厂区道路积灰扬尘严重;4.区域内绝大部分企业生产厂区污水横流、杂物堆积,环境管理混乱。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漯河市恒光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郾城区永鑫建筑材料厂、郾城区春伟石料厂,均存在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不全,厂区管理混乱等问题,目前均停产,自行拆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积极组织相关镇办和区环保、供电、土地等部门,对S238石料厂采取拆除变压器进行整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S238手续不全、整改不力的砂石料厂全部予以取缔,在所有砂石料厂周边显要位置张贴《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砂石料场的通告》,约谈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停业、自行拆除。

问责情况: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郾城区纪委分别对区环保局长韩金友、新店镇镇长陈云生、裴城镇镇长李志刚诫勉谈话,对裴城镇副镇长赵光耀、新店镇副镇长贾杰、区环保局闫飞、吕志勇、裴城镇李学军、新店镇康志峰给予行政警告。

二十一、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18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赵阁村振华驾校旁羽毛粉加工厂:1.未提供相关环保手续;2.现场恶臭难闻;3.使用燃煤窑炉,无污染防治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工厂于2017年9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11月8日经郾环〔2017〕63号集中备案公告。经实地调查,未发现该厂使用燃煤炉窑,该厂生产全部封闭,并加装UV光氧催化及活性炭过滤装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进行过滤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加工厂于2018年10月24日停产治理,截至2018年11月2日,该厂均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二十二、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21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叮当牛食品有限公司(郾城区G107与文化路交叉口),职工餐厅油烟机长期未清洗。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责成该公司对职工餐厅油烟净化器进行更换,11月2日上午已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二十三、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22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漯河市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密封性差,尾气收集系统不完善,废气未能较好集中回收;危废台账仅有入库记录,无出库记录。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厂位于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企业名称为漯河吉祥塑料厂。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马庆喜。该厂主要业务为农膜、地膜、塑料制品加工、销售。关于“生产车间密封性差,尾气收集系统不完善,废气未能较好集中回收”,该厂废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生产车间窗户玻璃破损较多;关于“危废台账仅有入库记录,无出库记录”,该厂危废只涉及活性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登记后入危废暂存间存放,由于存量较少,第三方危废处理公司清运不及时。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已对该厂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尽快对破损窗户玻璃进行更换维修;关于生产危废,该厂与第三方危废处理公司沟通,按照协议进行及时清运。

二十四、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23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漯河市嫦娥木业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喷漆房门敞开,未封闭;打磨车间无粉尘收集系统和除尘措施,粉尘充斥整个车间,地面也未清扫。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王丽萍,主要业务为家具、门窗的加工销售。关于“喷漆车间喷漆房门敞开,未封闭”,现场检查该厂喷漆车间进门第一间喷漆室未关闭大门,喷漆室未进行喷漆作业,所有喷漆室均安装有治污设施。关于“打磨车间无粉尘收集系统和除尘措施,粉尘充斥整个车间,地面也未清扫”,该厂打磨车间无粉尘收集系统和除尘措施,粉尘充斥整个车间,地面未清扫。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厂打磨车间无粉尘收集系统和除尘措施,车间粉尘大的问题,郾城区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

二十五、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2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孟庙镇关徐村村西约200米漯河市御锦源食品厂存在问题:1.污水乱排放;2.在可耕地上私建厂房。

调查核实情况:郾城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未发现该企业有外排污水现象,目前该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经核查,该厂确实存在违法占地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在可耕地上私建厂房”问题,郾城区国土分局已于2015年4月10日对该食品厂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5年5月18日,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5年5月26日,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发现该企业一直未执行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制定强制执行方案。

二十六、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33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纬八路最东端:1.郾城区纬八路最东端养殖场存在问题:污染环境,环保整治不彻底;2.郾城区纬八路最东端南侧路西养狗场存在问题:无养殖手续;狗叫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两处养殖场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孟庙村(属非禁养区),郾城区纬八路最东端养殖场为老杨建筑机械租赁企业,主要经营建筑机械租赁;郾城区纬八路最东端南侧路西养狗场,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经营宠物狗养殖。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对反映的养狗场下达了指导意见书,要求其认真做好免疫检疫工作,严防疫病传播,养殖粪便及时清运处理,保持院内环境卫生,杜绝养殖气味扩散,影响周边环境。针对噪音扰民问题,郾城区工作人员已予以告诫,该犬舍负责人孟国强表示近期将对成年犬只进行出售,找到地理位置合适犬舍后进行搬迁。

二十七、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55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漯河努嘉哈油脂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车间生产废气未能有效收集进行处理,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周边恶臭严重,作为食品生产厂家卫生环境极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依据调查核实情况,郾城区环保局于2018年10月30日对漯河努嘉哈油脂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截至11月2日,该厂已对密闭大棚顶部天窗位置进行全封闭,并对生产设备及废气回收处理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二十八、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56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永昌动物蛋白加工厂存在问题:物料露天堆放,车间地面积尘多,厂区周边气味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依据调查核实情况,郾城区环保局于2018年10月30日对该工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当日,该厂已将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转运至密闭大棚内部,车间地面积尘已清扫完毕,并对废气回收处理装置和密闭大棚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二十九、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66号

反映情况:郾城区沙田锦绣天地小区5号楼1单元存在问题:二次供水加压机器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设备于2006年安装,同年进行更换维修,增加隔音板一层,2018年4月,二次加压供水机器生产厂家来到现场进行了噪音检测,噪音检测分贝在允许范围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经多部门工作人员联合调查,检测结果合格,调查组与举报人反馈检测结果,征询意见,举报人要求物业公司再增加隔音板一层,2018年7月,物业公司再次增加隔音板一层。

三十、漯河市郾城区

受理编号:〔2018〕督察漯河市187号

反映情况:漯河市郾城区京港澳高速东侧,颍河北侧,李集镇红薯淀粉加工厂:1.无环保审批手续;2.车间内有燃煤锅炉、堆放散煤;3.污水治理设施未建成,废水直排,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粉条厂《年产80吨红薯粉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1月22日经郾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热水炉、燃煤大灶台、煤炭块均未投入使用,该企业于2017年购买了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一套,但是未与外排生产污水管道联通,未投入使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郾城区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购买生石灰等对外排污水进行生化处理并拆除热水炉和大灶台,截至11月7日,该厂热水炉和大灶台已拆除完毕,外排水渠已进行填埋,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污水不再外排,处理后废水回收用于清洗红薯。

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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