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8年9月在漯河地区遗失行政章一枚,特此声明作废。如他人冒用或私刻行政章出现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刑事责任。如他人冒用该行政章而产生的后果,我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