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张顺山,土地证号:漯集用(2007)第10100号,地号:0206030281,土地权属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187平方米。根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1102执765号之一和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1102执765号之一,将以上土地证书和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不动产相关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张顺山 马夫张 2016015160 239.54
张顺山 贸易区西京路 0101002812 99.48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