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2018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河南省书娜纺织有限公司有关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因该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公告送达,限上述公司见此公告后立即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文书,未领取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95-2931016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公告送达企业名单、送达文书名称及送达文书文号
公告送达企业纳税人识别号 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送达文书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91411100MA43U78J6X 河南省书娜纺织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漯税稽检通一〔2018〕12号
91411100MA43U78J6X 河南省书娜纺织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漯税稽调〔2018〕1号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