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土地证因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明细如下:
土地使用者 土地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袁明霞 2009002934 漯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城镇住宅 出让 99.75
家盛世C区中心街32室
袁明霞 2009002924 漯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城镇住宅 出让 65.43
家盛世C区二街31室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