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李凤林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房屋已拆除),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处产籍科。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图幅号
李凤林 南寺巷 20100014502 172-498-III-II.10.10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