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2015年,以e租宝、泛亚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多达百亿元,波及人数上百万、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2017年钱宝网案的爆发;2018年6月,先是唐小僧,后是联币金融……
手法翻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家要树立投资风险意识,如果盲目听信不法分子的谎言,倾尽多年积蓄甚至举债参与所谓的投资活动,最终可能是血本无归的结局。
高息借贷
暴富神话梦碎
高利贷天生具有一种魔力:因为容易获得,在资金饥渴状态下的企业主往往失去理性判断,铤而走险;而超高的利率也会助长放贷者侥幸的心理,以为可以日进斗金。然而,“借新钱还旧钱”的游戏终究是一条不归路。
案件回顾:鄂尔多斯一家商贸公司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的小公司,自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董事长石某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在这个过程中置地“炒”房,开始了狂热借款和投资的大戏。
最初的一段时间,石某很讲信用,按月结利息,于是很快在当地传开了,借给他钱的人络绎不绝,甚至有人尝到了甜头,四处借钱再贷给石某,赚取中间的利差,扮演掮客的角色。待案发时,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有300多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虚拟项目
高额“钱”景化为乌有
“高额回报”这个诱饵,是非法集资者屡试不爽的“绝招”。借项目开发、项目投资等名义,通过入股分红、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等权利凭证或通过售卖权益份额、签订持股协议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在高额回报的“钱景”面前,许多人将自己的血汗钱投进了所谓的“项目”。结果,等待投资人的不是高额回报,而是集资款化为乌有的消息。
案件回顾:1994年,北京一家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以“高新机电技术开发合作”为名目,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为手段,向社会广募资金。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在一年内将产生1亿元的产值,甚至许出了24%的年息。
为了制造经营业绩良好的假象,主犯沈某把3.2亿元集资款变成公司的营业销售收入,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了1100多万元的税款。并且在人际公关上大下工夫,他先后聘请了160多名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失去了警惕的老同志担任公司的高级顾问,由此构筑起了一个强大的官商关系网。
与此同时,沈某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用职员3000多人,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人民币,受害投资者达10万人,其中个人集资款占集资总额的93%。
据金融专家介绍,10多亿元的巨款能取得10%的利润已属不易,要偿还24%的年息,纯属“天方夜谭”。所谓的技术开发合同更是成了一纸空文,从第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时间里,全公司只售出电动机五六十台,价值仅600多万元,所谓的电机开发完全成了骗人的幌子。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