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土地证因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明细如下:
土地使用者 土地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漯河市汇利房地 2008000821 市汇利房地产五一路中 城镇住宅 出让 67.79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小区2号楼(1-2)室
漯河市汇利房地 2008000820 市汇利房地产五一路中 城镇住宅 出让 67.79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小区2号楼(1-2)室
漯河市汇利房地 2008000823 市汇利房地产五一路中 城镇住宅 出让 67.79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小区2号楼(1-2)室
漯河市汇利房地 2008000822 市汇利房地产五一路中 城镇住宅 出让 67.79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小区2号楼(1-2)室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