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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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日 星期

关于2018年12月份国控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按照《漯河市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月排名奖惩实施方案》(漯环攻坚办〔2018〕54号),根据4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和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两项指标核算,4个站点2018年12月份排名结果通报如下:

第一名:漯河高中站点,责任县区:源汇区人民政府

第二名:水利局站点,责任县区:郾城区人民政府

第三名:漯河大学站点,责任县区:源汇区人民政府。

第四名:3515工厂站点,责任县区:召陵区人民政府

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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