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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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19)002号


姚凯(身份证:411102******0512)申请对坐落于双龙区龙江路[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20410号,土地证:漯国用(2005)第001976号]、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9号楼9幢602号[房产证: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15002585号,土地证:漯国用(2015)第004615号]、湘江路农资大世界1号楼1幢112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4001257号)的三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杜美枝名下的上述不动产(杜美枝个人拥有部分)由姚凯继承。姚力(身份证:410802******3010)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姚凯,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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