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晖:
从2018年10月29日起至今,你已经超过62天未到公司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为解决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公司特发布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和你在2016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