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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 星期

公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9)第060期


根据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4执恢73号和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4执恢73号,将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霍本重湘江路燕山小区1号楼 2014011321137.47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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