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部署,2018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5个市委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漯河日报社、漯河高级中学、漯河实验高级中学、漯河第二高级中学党组(党委、党总支)开展集中巡察,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专项巡察,对临颍县城关镇党委(含城关管理办公室、新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并专项督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先后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0份、《情况说明书》5份,巡中督促整改问题22项,组织处理19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1.98万元。近期,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领域反馈了巡察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反馈问题:政治建设薄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不到位,破解司法难题、推动创新发展的有效措施不多,对上级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党组担当意识不够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有的班子成员主动作为不够。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一些案件审判质效不高,“执行难”破解不力。干部选任和人事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警队伍活力不足。“两个责任”落实空乏,案件审判、执行和涉案物品管控等方面廉政风险较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问题易发多发。机关党建缺失,组织生活不严肃,支部活动有名无实。
党组书记陈松林表态: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反馈要求上来,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认真推进整改。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把巡察整改与服务保障全市发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反馈问题:对班子建设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制订的整改措施、出台的制度没有完全落实,部分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好。机关党建问题依然较多,开展党建活动与检察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效果没有显现;一些党支部活动无故缺席人员较多,会议记录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表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依然存在,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班子成员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不到位。
党组书记陈连东表态:把督查整改当作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大机遇,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市委党校党委
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有关部署措施推进不到位,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够。班子建设不强不硬,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有力,一些班子成员思路固化、状态不佳。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不多,服务市委决策水平不高。“两个责任”落实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一些规定要求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日常监管松懈,组织人事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干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党建工作不规范,换届选举不严肃。
党委书记王为民表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注重带头示范,层层传导压力,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业务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运用好、转化好、拓展好,(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