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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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8日 星期

一封特别的感谢信

陈玮旭走进校园进行法制宣讲。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薛宏冰

不久前,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特别的感谢信。发信人是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信中对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玮旭在2018年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法制进校园”秋季活动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表扬,并对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表示感谢,要求该院对陈玮旭予以表彰。

据了解,陈玮旭是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省人民检察院怎么会对一名普通的基层检察干警进行感谢呢?陈玮旭究竟做了什么呢?

陈玮旭是一名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官,在青少年心目中她不仅是他们的检察官妈妈更是检察官姐姐。陈玮旭2009年参加工作,现任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她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立足办案职能,积极搭建未检工作机制创新平台,探索建立社会化帮教矫正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开展未检工作。

“检察官姐姐,过年好。给你拜个年。谢谢你,是你带我走出迷茫……”春节期间,小勇(化名)给陈玮旭发来新年祝福,感谢她对自己的帮助。

今年17岁的小勇因盗取一部手机,被移送起诉。在案件办理中,陈玮旭作为承办检察官依程序对小勇展开社会调查,她了解到小勇父母均务农,家中兄妹多,负担重。小勇天生残疾,行动不便,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父母忙于生计,无人管教。小勇也没有朋友,就整天泡在网吧里。一天凌晨,在网吧里待着却已经身无分文的小勇去厕所时看到一个手机放在网吧桌上,心生贪念,拿走了手机。

鉴于小勇的特殊情况,陈玮旭建议对小勇作附条件不起诉。然而,在陈玮旭就判决结果和小勇父母进行沟通时,小勇的父母却带着抵触情绪,认为他在相关部门接受管教更合适。

“作为一个行动不便的先天性残疾人,出身又是贫困家庭,这种情况下要想从根本上挽救小勇,我们必须从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关照和最基本的保障。”对此,陈玮旭耐心讲解说。

于是陈玮旭为小勇制订了专门帮教计划。考虑到小勇的状况,陈玮旭为小勇谋到了一份网吧网管的职业。检察官的关爱和帮助,让小勇很感动,他下决心不能辜负检察官的期望。认真工作的他得到了网吧老板的认可,还给他涨了工资。小勇也由此找到了生活的信心,其父母也对小勇现状感到很欣慰。

这只是陈玮旭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陈玮旭所在的未检团队创建了全省检察系统首个未成年人爱心团队——“检爱护未队”。“检爱护未队”的成立,旨在延伸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能,构建以预防和帮教为重点的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平台和载体,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开展普法宣传、心理辅导、司法保护等工作,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不仅如此,“检爱护未队”还创立了未成年人“9+N工作模式”(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帮教计划、法制宣讲、爱心公益、技能培训、自食其力、追踪回访),帮助无数个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浪子回头,有的重回校园,有的考上大学,有的回归家庭,有的走上了工作岗位。她办理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的二次犯罪率为零。

在办案过程中,陈玮旭发现,如果法治的声音不能提前就位,就很难减少未成年犯罪。如何做呢?就是让法治的声音穿越时间,抵达犯罪的前面,让它在课堂响起,让它在网络传播,让它伴随每一个法律人的谆谆教诲传遍所有孩子的心里,只有这样,法治的声音才会有正义的回响。

在办案之余,陈玮旭走进校园给孩子们讲法治课,并身兼多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她上法治课从来没有枯燥的说教,而是站在未成年人家长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因此她会用游戏、故事深入浅出地告诉什么是校园暴力,什么是性,怎样应对成长中的不法侵害。所以她的法制宣讲报告专场总是座无虚席,她最爱和同学们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她是男生心目中的保护神,她是女生理想中的知心闺蜜。同事们称她为“孩子王”,同学们亲切地叫她“旭姐”。

据统计,每年陈玮旭都会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20余次,她的足迹和声音遍布辖区的各个校园,受益师生及学生家长10余万人次。在留守儿童心目中,她是爱心使者;在失学少年心目中,她是知心大姐;在受害人眼中,她是正义的化身;在罪犯面前,她是邪恶的终结者。

所以,陈玮旭和科室的同事们很忙。周末别人休息时,她们可能在加班整理卷宗、在和孩子做心理沟通。在陈玮旭看来,看到孩子们经过教育感化,心理和行为一点点发生转变,她就特别开心。尽管工作辛苦,但她仍甘之如饴。

人物名片:

陈玮旭2009年参加工作,现任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工作以来,她先后获河南省未检业务能手、省法制宣讲员、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十佳公诉人、最美普法人等殊荣,多次荣立二等功。因其在普法方面的突出成绩,2017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其典型事迹多次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正义网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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