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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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 星期

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漯河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孙永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8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漯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8日向漯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李英杰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蒿慧杰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进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郑伯阳和督察组有关人员,漯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漯河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思想认识转变,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健全完善环保长效机制,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环保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初步改变了长期形成的被动局面。

漯河市认真部署,在全省率先开打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市委副书记分管,常务副市长主抓,市委常委分包的环保攻坚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多次实地调研,推动重点环保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环保攻坚目标责任制,将环保考评结果纳入漯河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专项行动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健全督查机制,实施环保攻坚日研判、周通报、月讲评、季观摩、年总结制度,开展市级综合督查、部门专项督查、县区交互督查;建立专项巡察机制,率先在全省开展环保专项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发现交办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95个,对2018年以来履行环保职责不力的101名干部予以问责。

漯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2月15日,督察组交办的263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15家;立案处罚33家,罚款139.18 万元;拘留1人;约谈5 人,问责10人。

督察指出,漯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思想认识和工作落实上仍有明显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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