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郑重声明,未经公司重新登记备案的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自2019年3月1日起一律作废。之前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用章一律无效,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河南方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