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李正兴 汾河路上城公馆住宅小区14号楼 2016015165 137.29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