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张 莉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漯河市群众满意窗口”“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一名人民调解员荣获“中国好人榜”、6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分别荣获“漯河市2018年12月份十佳市民”“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漯河最美普法人”“漯河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2018年,召陵司法行政人一路辛劳一路歌,用汗水浇灌法治文明花,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法治宣传 润物无声
“宪法是纲领总章程,宪法是不能碰的高压绳,任何组织和个人,超越了宪法要严惩……”这是召陵区戏曲普法的一段小唱词。台上演员唱得用心,台下大家听得入神。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2018年是“七五”普法的关键之年,也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召陵区司法局不断拉大普法框架、丰富普法平台,打造出“有书读、有音听、有戏看、有园逛、有题做、有谜猜、有礼送、有文征、有责守、有经学”的“十有”普法新局面,精心策划、精准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和培养法治意识。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利用手机语音功能进行普法,依托“许慎故里召陵普法”公众号开设了“小司说法”栏目,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法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着力打造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普法新平台。
据统计,2018年该局共组织开展“法律十进”活动150余场次,印制宪法法治书籍6万余本,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小司说法”音频普法栏目播出40期,并由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平安漯河”进行转载,普法叠加效应凸显。
人民调解 春风化雨
春风化雨润医患,依法调解促和谐。不久前,一起医疗纠纷被成功调解后,当事人把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送到了召陵区医调委。
“玉海哥是‘感动漯河十大人物’之一,现在又入选了‘中国好人榜’,让他帮我们调解,就是一个字——中!”当事人谢某说。谢某口中的玉海哥叫郑玉海,是一名乡村医生,也是召陵区的一名“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代表和老军人)调解员。这样的调解员,召陵区还有97名。
2018年,召陵区加快人民调解工作的步伐。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人民调解制度不断完善;全区共有196名矛盾调解员和98名“五老”调解员遍布城乡社区、村镇,扎实做好调解工作。数据显示,2018年,该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36起,调解成功1416起,调成率达98%,防止矛盾激化37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 普惠群众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出钱购买,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等地,定点定期坐班为群众答疑解惑。群众遇到法律疑难问题,不用再托人找熟悉的律师,也不需支付咨询费,只需要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等咨询问题即可。”召陵区司法局局长洪俊民介绍说。
目前,在召陵区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是去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或工作室,三是可通过智慧司法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办理。据介绍,召陵区的公共法律服务走在全市前列,该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9个镇(街道)工作站、212个村(社区)工作室也全部投入使用,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分级、分层式法律服务模式凸显。一年中,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0余件,人民调解案件700余件,接受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法治宣传受益人群近万人次。
为进一步扩大公法服务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受益,召陵区司法局还与召陵区总工会、召陵区妇联协作,设立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站和妇女维权工作站;探索建立远程法律诊所,组织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坐诊”与“预约问诊”无缝对接,畅通维权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程序,为群众提供自助查询、网上申请办理等业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社区矫正 模式新颖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久前,召陵区司法局召陵司法所所长王庆军在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验时,领学了新修订的《宪法》,并督促大家认真学习《三字经》《弟子规》《朱子家训》等国学经典。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一年来,召陵区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规范管理方式,从严、从实、从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三个镇办试点推行循证矫正,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法监管;在全市率先启动“诵读经典 矫正心灵”活动,引入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措施,开展相关讲座30余场次,发挥道德教育的感化作用。同时,加强集中点验、严抓手机定位、规范调查评估,对有黑恶势力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和异常情况,从中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