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漯河市永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坐落:漯河市永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号楼403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44.81平方米。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103执1751号之五和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103执1751号之五,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