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原房产证作废,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 坐落 原房产证号
邢彦峰 131.59 临颍县颍川大道颍郡尚城12幢1单元11001号 3130424033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