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谢闯为漯河市财政局局长。
免去:
杨东梅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决定免去:
马改民的漯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吴运堂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大伟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