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市“深化城市清洁”行动督导组对各区城市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对各区开展“深化城市清洁”行动考核打分情况
郾城区:太行山路与颍河路交叉口西侧下水道口脏;中华家园垃圾箱未擦洗;许洼村村口有零散垃圾;钟楼广场有零散垃圾;太行山路国网英大集团门前有零散垃圾。得88分。
源汇区:交通路南段闫庄路口有零散垃圾、犇园游园有零散垃圾、峨眉山路建材市场德高防水门前有零散垃圾。得92分。
召陵区:双汇路人东一巷志伟超市门口有零散垃圾;翟庄村主街有零散垃圾;双汇路烟厂花园有零散垃圾;汾河路彬彬面菜馆门前有零散垃圾。得89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山路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门口有零散垃圾;解放南路中转站公厕有异味;金山南路娄庄村南口有零散垃圾。得9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淞江路董庄村村口下水道口脏;淞江路董庄公厕有异味;金山北路星期天购物广场门前有零散垃圾。得92分。
西城区:西河村村口果皮箱未擦洗;长江路香辣热干面门前有零散垃圾。得95分。
二、对参与“深化城市清洁”行动的市直及驻漯单位考核情况
(一)开展较好的有以下单位
郾城区: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文联、漯河日报社、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市税务局、国网漯河供电公司、漯河海关、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漯河无线电管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银保监分局、农发行漯河分行、工行漯河分行、农行漯河分行、中行漯河分行、建行漯河分行、中国人寿漯河分公司、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漯河技师学院。
召陵区:河南中烟漯河卷烟厂。
(二)未参加城市清洁行动的有以下单位
召陵区:双汇集团、银鸽集团、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外文〔2018〕81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持续组织人员参加城市清洁行动;市直及驻漯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社居委做好对接,深入分包社区,扎实开展“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各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认真打分,及时上报。
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