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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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 星期

关于“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4月12日下午,市深化城市清洁行动督导组对各区城市清洁行动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对各区开展“深化城市清洁”行动考核打分情况

郾城区:惠民路地面脏污,淞江小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有异味,张胡魏村口果皮箱未擦洗,黄河广场北侧新华书店门前有零散垃圾。得90分。

源汇区:民主路垃圾箱未擦洗,交通南路闫庄村口有零散垃圾,滨河中路河堤公园有落叶堆积。得92分。

召陵区:金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北侧公厕有异味,人民东路龙塘村南入口向北100米有垃圾堆积,庐山路瑞贝卡游园有零散垃圾,秀水河路汽车养护中心门前有零散垃圾。得88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衡山路—燕山路)路面脏污,衡山路垃圾中转站公厕有异味,漓江路百合春天小区有零散垃圾且垃圾箱破损,珠江路朱庄社区对面有零散垃圾,湘江东路新时代青少年主题公园有零散垃圾。得87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山路宋寨中街有零散垃圾,千山路福瑞家园垃圾箱未擦洗,淞江路董庄村口公厕有异味,董庄村口有零散垃圾。得89分。

西城区:西河李村口有零散垃圾,宝塔山路许慎幼教中心门前有零散垃圾。得94分。

二、对参与“深化城市清洁”行动的市直及驻漯单位考核情况

(一)开展较好的有以下单位

郾城区: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文联、漯河日报社、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市税务局、国网漯河供电公司、漯河海关、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漯河无线电管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银保监分局、农发行漯河分行、工行漯河分行、农行漯河分行、中行漯河分行、建行漯河分行、中国人寿漯河分公司、漯河技师学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源汇区:市委宣传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人防办、市沙澧河建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盐业执法稽查支队、市广播电视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第二人民医院、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分行。

召陵区:河南中烟漯河卷烟厂。

(二)未参加城市清洁行动的有以下单位

源汇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召陵区:银鸽公司、双汇集团、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外文〔2018〕81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持续组织人员参加“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市直及驻漯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社居委做好对接,深入分包社区,扎实开展“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各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推进“深化城市清洁”行动深入开展。

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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