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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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 星期

省级众创空间的申报


众创空间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一、基本条件:

(一)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托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运营管理;

(二)具有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团队和工作人员,运营团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名以上、2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职培训人员或投资专家,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不低于70%,年度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100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5个;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属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5年)、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网络,拥有可自主支配的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培训场所(总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

(四)服务主题明确,科技创新创业内容充实,规划合理,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财会管理、法律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展示、培训沙龙、运营提升、融资对接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

(五)众创空间内部财务管理规范。有依托单位的众创空间,建设运营的财务应单独核算;

(六)属科技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备案。

科技创新政策解读

(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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