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强持2012年9月6日与漯河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漯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0120011532号)及购房票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坐落:经济开发区漓江路,图幅号:148-506-I,丘号:1,幢号:34,户号:303,建筑面积:143.95平方米。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