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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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 星期

公告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继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经管〔2019〕2号)文件要求,召陵区在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中发现,召陵镇林庄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记载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公告作废编号为NO.D4111040006481至NO.D411104000701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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