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 红 通讯员 孙海强 王振波)5月9日,我市32名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和食品安全主管走进考场,接受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年度大考。我市其他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食品安全主管,近期也将分批接受类似考核。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制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今年起,我市将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学法用法的“约束性”要求,变为企业法人代表从业的“硬杠杠”,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行法人代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年考制度,以此“倒逼”企业自觉学法用法,提升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此次考核的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科长王文甫介绍说,我市年考制度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每年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考试,考试范围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职业伦理道德。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受到从业禁止且经考核合格方可继续担任原职务;企业法人代表或食品安全主管两次考试不合格将被列入全市食品从业人员失信名单,建议吊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